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論證

資料[Data] : 月花對於阿青所發表的文章阿明按讚提告
論據[Warrant] : 許多網友已經習慣看到訊息就在下面按個讚,代表是已經看過的意思,所以不構成犯罪
支持[Backing] :  檢察官認為,臉書上的讚,只代表看過、認同,沒有毀損別人名譽的意思,所以不起訴。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wMUH-g3hss&noredirect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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