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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臉書按讚不起訴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video/general-19458039/title-27691998.html#crsl=%252Fvideo%252Fgeneral-19458039%252Ftitle-27691998.html
臉書上隨便按讚,可能要小心被告。 一名服飾店業者,不滿員工上臉書抱怨不能請假,不只告他加重誹謗,也告了按讚的網友,但檢察官認為,臉書上的讚,只代表看過、認同,沒有毀損別人名譽的意思,所以不起訴。
張貼者: Unknown 於 清晨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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